海南中院召开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
汇报会
2016-05-13 14:06: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法院 | 作者:师鹏
  5月12日下午,为进一步落实院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青海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会议,海南中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纪检组组长杨占豹主持。

  会上各分管副院长及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全面的向院党组汇报了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中突显的亮点、薄弱环节和下半年的工作重点。

  在听取分管副院长及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之后,海南中院院长高原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院党组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承担“一岗双责”,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即承担好个人责任,又共同承担好集体责任,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二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法院各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用足用好追责问责这个法宝。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措施,履行好监督责任,要着力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同时要带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要提升“一岗双责”履职能力。各部门负责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教育监督责任范围内人员做到:不接受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律师及其亲友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或赠送的钱物;不泄露案件,保守案件秘密;不私自使用车辆和侵占公家财物;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坚持每季度检查1次廉政执行情况,一旦发现本部门人员有违法违纪情况,要严肃对待,及时报告,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一查到底,从严处理。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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