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庄稼受啃投药致羊死亡 一被告人获刑三年
2016-06-12 14:15: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扎鲁特旗法院 | 作者:李建武 王斯琴
  近日,内蒙古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因在自家玉米地里投撒鼠药而引发的投放危险物质案。被告人郭某是扎鲁特旗巨日合镇某村村民,2014年6月,郭某为了防止动物啃食自家地里的玉米苗,将事先准备好的鼠药和玉米粒混在一起撒在地里,并向路过的村民及邻居告知其在地里撒了鼠药,以防别人误入。当月17日下午,张某放羊时误将羊群赶到了郭某玉米地里,导致3只羊食用有鼠药的玉米中毒死亡。案发后,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郭某因害怕他人饲养的动物进入自家玉米地里啃食玉米,在玉米地里故意投放危险物质,致使被害人的羊误食鼠药中毒死亡,郭某的行为已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鉴于郭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通过家属积极主动向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故决定对郭某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存在即可构成犯罪。在当前的广大农村牧区,经常有农民为了防止自家的农地、菜地被人偷盗或者牲畜践踏、啃咬而喷洒农药、鼠药等,殊不知这些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国家法律。很多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行为本身的危害性及违法性,最终酿成悲剧。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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