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遇车子挡道 提刀砍伤他人获刑并罚金
2016-06-13 16:00: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龙岩法院 | 作者:罗立军 李泗峰
  福建省连城县一男子驾车时遭遇前方挡道,冲动之下竟提菜刀砍人,日前,连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某斌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8.6万元。

  2015年11月6日晚8时许,罗某斌驾驶面包车载其母亲途经罗坊乡下罗村某食杂店店门口附近路段时,因一辆灰色小轿车停在该处导致罗某斌面包车无法通行,罗某斌一直按喇叭提醒,见没人理会便过去踹了车门一脚。不一会儿,小车车主罗某庚过来将该车挪开后,罗某斌亦开车离开。不久后,罗某斌接到电话,对方发现车子被其踢坏要求处理,罗某斌返回后,与在场的罗某庚、罗某团和罗某平发生争执。事后,罗某斌因气不过想要报复,便回到家中拿了一把菜刀后再次返回食杂店附近,看到罗某平在该店门口便冲上去抬起菜刀朝其砍去,罗某平见状抬起双手去挡,致右手掌及左前臂被砍伤。经龙岩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罗某平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2015年11月6日,罗某斌被抓获归案。2016年5月16日,被告人罗某斌同被害人罗某平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取得对方谅解。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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