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举行“远离传销共建和谐”公众开放日活动
2016-06-17 14:31: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泾县法院 | 作者:卫渭 乔文君
  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危害,进一步增强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6月16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一场以“远离传销 共建和谐”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在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县铁路派出所所长岑浩携三名民警、40余名普通群众到庭旁听。

  2013年2月,被告人胡某伙同冯某在泾县无证开设“融和堂”养生坊,对外宣称该养生坊是“安徽融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连锁店,以养生调理的名义推销“融和堂”泡浴粉等养生产品,并先后发展了张某、段某、陶某成为公司会员。之后胡某领导和安排其他四名被告人向亲戚朋友宣传“融和堂”养生产品的加盟投资方式及市场营销模式,诱导加入者发展下线会员获得返利。2013年初至2015年案发,在胡某的安排和帮助下,其余四名被告人等在泾县、宁国、芜湖、绩溪、濉溪等地分层级相继直接和间接发展多名会员,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层级在三层以上,参与传销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累计达571万余元。五名被告人从上述传销活动中累计非法获利96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该五名被告人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案由刑庭庭长董玲担任审判长,副庭长朱木平主审,庭审持续了一个半小时,各被告人均自愿认罪。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深刻认识到传销的危害性及要付出的法律代价,也警醒自己要时刻保持清醒,勿落入传销组织,害人害己。对法院为群众提供了了解法官、法院、法律的良好平台表示感谢,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拉近了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

  据悉,该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庭审网络直播等活动,向社会各界展示该院工作,使司法更接地气,提升法院亲和力和公信力。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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