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法院:巡回办案到家门 联动调解到田间
2016-06-29 14:42: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玉林法院 | 作者:韦肖波 谢兰锋
法官向被告释法
  “邻里团结就是好,家庭和睦百事兴。感谢法官和司法所的干部,帮我们解决了土地置换纠纷,咱两家的疙瘩解开了,以后再也不闹心啦……”6月22日上午,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隆盛法庭启动“三调联动”机制,联合村委会和当地司法所上门调解一起土地置换纠纷案,使原本反目的邻居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土地置换起纠纷 和睦邻家变路人

  原告徐某甲与被告徐某乙、徐某丙系属同一生产小组,两被告乃父子关系。两家毗邻而居,平时关系不错,农忙时节有时还互帮互助。

  2000年冬天,为了方便耕种,徐某甲和徐某乙家商量互换水田,将就近对方位置的0.5亩水田互换。为不破坏水田土质,双方口头约定,更换水田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只能种植水稻。以后如有需要,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归还水田。

  耕地互换后,双方一直遵守约定。2013年,两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在其外出打工期间,请来钩机运来黄泥,将已更换给原告的水田填上黄泥,改变土地现状。   

  2014年春,原告回家发现后,多次要求被告清除黄泥,恢复土地原状,以便原告耕种水稻。被告以水田置换的时间已久且已被填充黄泥,要原告尊重即成事实,维持现状,不予返还。遭到无理拒绝后,两家的关系急转直下,差点动起手来,邻居就此反目。经村委会和当地司法所调解无果,原告遂向法院起诉。

  炎炎酷暑送“清凉” 法官现场勘验忙

  “法官,拿着这把伞吧,这太阳晒得,人都要脱层皮……”今年5月31日,承办该案的隆盛法庭法官李广健带领书记员等数人,到争议水田现场勘验。看到他们冒着烈日汗如雨下,当事人拿来雨伞给他们遮阳。

  “徐支书,你来看一下,田埂起始点是不是这里?”李广健深入田间丈量,向受邀到场见证的村支书徐某询问。得到肯定答复后,李广健和书记员合作,确定了水田的四向界址,“徐支书,四向界址确定后,我们要打桩做好标记,也请你做好见证。”

  “大热天的,还麻烦法官跑来给你们量地,你们真不明事理啊!”艳阳高照下,徐支书有点看不下去了,“乡里乡亲的,又是邻居,以前处的挺好的啊,一块水田就闹僵了,不值当。”

  李广健现场绘制了勘验草图,交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组织调解。“法官,今天把这地厘清了,以后的事情就好办了。不管怎么判,我们都服。”看着酷暑中法官烈日暴晒下的身影,听着徐支书语重心长的一番话,双方当事人一致表态。

  再登门耐心调解 反目邻居续情谊

  现场勘验水田后,李广健察觉到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的意愿,但一时还拉不下脸面主动和解。

  为尽快妥善处理纠纷,弥合当事人的心灵裂痕, 6月22日上午,隆盛法庭启动“三调联动”机制,邀请当地司法所一名了解内情的干部,随李广健一行,来到北流市大坡外镇大坡外村某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

  “没有木头,支不起房子;没有邻居,过不好日子。”一落座,司法所干部就引用当地俗语劝诫被告人徐某乙,“说白了,你就是觉得路修通了,水田升值了,想要回去。你啊,不能见利忘义啊,人邻居可没坑过你……”一番话说得徐某乙低下了头。

  “人到难处邻里来,邻里之间应该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李广健趁热打铁,释法明理,“根据法律规定,你们的口头约定合法有效,双方都有义务遵守。谁违反约定,都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法官,您别说了,我知道有做得不对的地方,我愿意把地还给老邻居……”徐某乙一阵愧疚,主动提出返还置换水田。“既然老邻居愿意换回水田,那黄泥就不用他们清理了,我们自己来。”徐某甲大度的表示,“不不不……还是得我们来……” 临到最后,双方互相谦让起来。

  “大家就别让来让去的了,我提个建议,你们两家一起去清理,也算重温一下当年的时光,好不好?”此话一出,双方当事人当即表示同意。

  在当地司法所干部和隆盛法庭法官的联合、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一起邻里纠纷最终划上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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