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KTV女服务员手机交朋友保管 男子与朋友双双获刑
2016-07-11 16:13: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南宁邕宁法院 | 作者:韦希
  被告人杨某、梁某及一帮朋友在KTV喝酒,并叫来包厢女服务员陪酒助兴,在喝酒过程中,杨某看见女服务员韦某将一部Iphone6手机放在茶几下面,后韦某因故离开包厢,杨某便趁机将手机偷走,并交给朋友梁某藏匿。被告人此举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朋友。7月11 日,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梁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6年3月1日晚上,被告人杨某在某KTV开了一间包厢邀请梁某等十几个朋友来喝酒唱歌,喝到23时左右,梁某等人又邀请三名包厢女服务员过来一起喝酒唱歌,其中一名女服务员韦某坐在杨某和梁某中间,并把自己的Iphone6手机放在前面的茶几下,大伙划拳喝酒一直到到凌晨0时许,这时韦某有事离开了包厢,但没有将手机一并带走。杨某看见韦某遗忘在茶几下的手机,遂起贪念,于是将手机偷偷放进自己的口袋内,并离开了包厢。

  离开了KTV后,杨某发现无法解开手机的密码锁,于是杨某又折回KTV把梁某叫下来,把盗走手机但无法解锁的情况跟杨某说了,并问梁某要不要把手机还回去,梁某说不用。杨某便将手机交给梁某,后梁某便拿着手机回到了自己的住地,杨某则返回包厢继续喝酒。

  杨某返回包厢后,看见韦某正在那寻找手机,韦某问杨某是否看见其手机,杨某表示并不知情。几经寻找无果,韦某遂报警。公安民警到现场后,对所有在场人员进行了盘查,并核实身份。因杨某没有身份证,且有重大嫌疑,被公安民警带回进一步调查。很快,杨某就交代了犯罪事实,警察根据杨某的供述,依法传唤了梁某,并在其租住地缴获了被盗手机,经鉴定该手机价值344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义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梁辉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饰、隐藏,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