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轻薄他人女友 犯强制猥亵罪获判1年2个月
2016-07-13 15:36: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毕节法院 | 作者:王金
  近日,一男子因强行轻薄他人女友,被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日前,被告人刘某与朋友聚在一起吃饭喝酒,饭后几人在赫章县城街上游玩。

  当晚22时左右,何某开车送女友谢某到赫章县西城区办事,途经一餐馆门前时,遇见刘某等人,因何某与刘某认识,遂停车与刘某等人打招呼。刘某随即伸手对坐在车辆副驾驶上的谢某进行非礼,谢某将刘某的手挡出车窗外,刘某再次将手伸向谢某。于是,何某与刘某发生争吵,遂到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出警时,叫谢某指认轻薄她的人。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实施非礼,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刘某犯强制猥亵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确认。鉴于刘某在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表示认罪,且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表示谅解刘某等,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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