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 涉嫌诈骗罪被判刑一年
2016-07-25 14:50: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 | 作者:王球
  刷卡消费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便捷,但是不顾自己的还款能力盲目刷卡,带给自己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还可能会触犯法律。近日,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桂阳男子刘某因信用卡账户透支7万余元,面对银行催款又不闻不问,最终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1983年出生的刘某是桂阳桥市乡人,大专毕业后无正当职业。2013年5月份,被告人刘某以其养生馆装修为由,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阳支行办理了一张额度为50000元的信用卡,于5月28日开始透支,并陆续还了部分欠款。自2014年6月6日以后,被告人刘某便无还款行为。期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阳支行通过短信、电话、委托律师等方式向被告人刘某催收欠款,但因被告人改变了联系方式,且离开了桂阳,导致被告人刘某透支的款项一直无法追回。截止到2015年10月25日,被告人刘某共透支78488.53元,其中本金41383元,利息及滞纳金37065.53元。2016年1月30日,被告人刘某被抓获归案。2月2日,被告人刘某已将透支款息全部偿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且被告人刘某系初犯,犯罪情节较轻,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社区矫正意见,法院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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