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机制促调撤率创新高 家事少年审判工作见成效
——柳州市柳北法院家事少审案件集中管辖三个月纪实
2016-08-10 09:14: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法院 | 作者:韦林汕
 

2016年,作为广西柳州市家事少年审判改革工作的试点单位,柳北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更新理念、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入贯彻上级法院关于家事少审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与民政、妇联、高校等单位通力合作,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跨城区家事少年案件集中管辖、创新审判理念和审判团队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

2016516日,柳北区人民法院经上级法院指定开始集中管辖柳州四城区(城中、鱼峰、柳南、柳北)基层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自落实集中管辖后,截止到731日,共受理各类案件369件,其中受理家事案件347件,结案107件(其中调解102件,调解率95.33%,撤诉4件,撤诉率3.74%,调撤率达99.07%,判决1件);受理特别程序15件,结案6件;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7件,审结6件。诉前调解485件,其中75件经家事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委政府大力支持

        柳北法院党组把家事少审试点工作作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门成立以院长覃舸为组长、各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家事少审工作领导小组,把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领导小组强化工作指导、抓好跟踪督导,确保家事少审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得以及时解决。该院制作印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审审判改革工作方案》,并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有关材料,要求各有关部门从立、调、审、执等各个办案环节研究制定具有家事少审特点的专项流程,确保家事少审工作规范顺利运行。

        柳北法院主动向上级法院和柳北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上级法院和区委区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柳州中院工作组专程到柳北区协调,向区委书记周思泉、区长左崖等主要领导介绍全市家事少审案件集中到柳北法院管辖的谋划,详细解说家事少审工作集中管辖的司法改革意义和目标,得到柳北区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柳北区对法院集中管辖追加前期经费预算近600万元。广西高院、柳州中院领导和辖区主要领导还多次到集中管辖办公办案地进行现场办公指导,对现场周边综合整治、配套改进等提出了要求和布置,为柳州法院实现家事少审集中管辖提供了强力的保证。

        在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年61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正式成立运作,成为广西区内率先首个实现跨城区集中管辖家事、少年案件的审判场所。

        创建特色硬件设施,信息化服务全覆盖

        柳北法院充分利用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地处市中心地段优势和特点,在审判工作场所突出司法人文关怀,创建特色硬件设施。根据审判、调解、心理疏导、临时安置未成年人、临时庇护、行使探视权等功能需要,设置多个功能区,设置了以“家风、家训、家教”、“家和万事兴”、“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等为主题的文化墙,运用民俗典故、法院真实案例宣传法律知识和人生道理,让到访者体验到和谐温馨、活泼趣味和特色鲜明的司法环境。通过成立诉前调解室、家事调查组、家事执行组,设立未成年人审判圆桌法庭、家事法庭、家事调解室、惜缘工作室、心理疏导室、儿童观察室,搭建了家事、少年审判“立、调、审、执”一体化、信息化的工作平台。

        家事少审中心布置各类信息点95个,建设了网络中心机房、气体消防系统、科技法庭、一案一刻录系统,安装73个高清摄像头,实现100%覆盖率的全方位多角度智能化监控,在诉讼服务中心安装LED大屏幕滚动播放诉讼服务指南及当日开庭公告,设置排队叫号系统、触摸屏、液晶电视及手机充电站等现代化便民设施,推出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以多元化的服务手段,在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广司法公开和司法为民,将信息化覆盖到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的每个角落,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技术保障。

        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稳步推进试点改革工作

        柳北法院积极与司法改革思路对接,充分发挥基层法院优势,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挥首创精神,有效推动家事少审试点改革工作稳步进行。

        一是创新专业工作团队。柳北法院从获全区法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的法官中选拔,组建了具有相应审判经验、人生阅历较为丰富或具备心理学专业知识的专业审判团队。同时,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妇联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力度,打造精英工作团队,体现出集中管辖的优势。

        二是多方联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柳北法院在结合多年少年综合审判和妇女儿童维权岗实践中建立的多层次、多方位的工作体系基础上创新突破,由柳北区委下文专门成立了由公安、妇联、民政、司法等十三个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了一个全方位的维权网络。该院加强和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联席单位的职能优势,确保涉家事少审案件形成联动合力,让“联”字效应真正落到实处。柳北法院利用柳北区原有成熟的社区网格员平台搭建家事及社会调查员、调解员体系,实行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使网格员们成为构筑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聘请的网格员们在做好入户调查、收集民情民意等辖区网格工作基础上,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向调解委员会上报矛盾与纠纷信息,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注重诉前调解工作。家事少审中心成立诉前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均由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和人民调解员担任,承办预立案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目前,家事少审中心诉前调解485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平和化解矛盾于公堂之外,减轻法院审判压力。

        四是有效构建反家暴机制。家事少审中心成立反家暴庇护室,内设有床位、空调和电视等设备,为辖区范围内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暴威胁的家庭成员提供临时庇护和心理咨询服务。并制定了《家庭暴力评级表》,为家暴认定统一标准,规范裁判尺度。法院要求公安、妇联、社区等联席单位,在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执行阶段跟进后续工作,充分保证裁定的执行效力。527日,柳北法院发出首例“人身保护令”,成为保护弱势妇女的盾牌。74日,柳北法院对一起家暴案件作出裁定,中止被申请人对孩子的监护权和探视权。这是家事少审案件集中管辖以来该院积极探索家事案件审判的成功尝试。

        五是转变离婚案件裁判原则。柳北法院在家事案件审理中把专业化审判作为发展方向,充分注重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给家事案件审判增加一项新职能——修复婚姻家庭关系。柳北法院联合妇联“惜缘工作室”对丈夫妻子进行心理辅导,挽回多起危机婚姻。自集中管辖以来,26件离婚案件均经过心理辅导和调解,使丈夫妻子双方和解,有效维护了家庭关系的稳定,依法保护各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六是实施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柳北法院在立案阶段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并告知当事人需要申报的财产内容、逾期不报或隐瞒不报的法律后果等。双方分别填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状况并签字承诺。通过离婚财产申报制度,法院能较为全面地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减少新的矛盾产生和引发二次诉讼的可能性,也减少了法院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节省了法院的司法资源。今年6月,一对年轻夫妻到家事少审中心诉讼离婚,在填写的《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中,大到两套房产,小到一桌一椅都有,非常详尽,甚至将家中有哪些书都罗列在内,两人为分清财产争执了半天。然而在争执过后,这对夫妻又向法院申请撤诉。他们对家事法官说,在填表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两人的许多财产都是双方父母置备的,双方父母为了两个孩子的婚姻,投注了不少心血,他们不应该因为一时冲动而辜负了父母的期望。

        七是设置离婚案件“冷静期”。柳北法院出台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实施细则》,根据不同案件情况设置1-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启动期间,法院根据双方矛盾焦点,给予不同建议,并根据需要引入婚姻家庭咨询及心理辅导,在此期间,法官对双方进行至少一次回访,及时跟踪了解双方的思想状况变化。这一措施使离婚双方在诉讼中有充分时间慎重考虑离婚事宜,有效预防冲动、草率离婚。去年12月,一妻子将丈夫诉至柳北法院,希望判离婚,家事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中察觉,被告主张不同意离婚的意愿十分强烈,称彼此还有夫妻感情,并没有到离婚的地步,自己愿意悔改。家事法官经调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是经人介绍认识并交往相近一年才登记结婚,而且婚后共同生育了一女。随后,家事法官决定启动冷静期,将案件延期至次年4月份再行审理,尽可能为被告创造出更多让夫妻重归于好的时间和机会。最后,通过冷静期的沟通磨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调解下重归于好,濒临破碎的婚姻得以修复。

        八是优化陪审力量。柳北法院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早在去年就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实现人民陪审员与法官1:1.25的配备。在家事少审案件集中管辖后,柳北法院在人民陪审员中优中选优,挑选基层调解员、司法所、社区干部等人生阅历较为丰富且调解能力突出的陪审员负责家事少审案件的陪审工作,充分发挥陪审员的教育优势。

        九是突出未成年人优先保护。柳北法院集中管辖家事少审案件后,将庭前调查前置,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或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部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是否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以及涉嫌犯罪前后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前置”措施极大提高了法院审判效率,有利于更加全面客观的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综合评判,为判决提供参考。在创新的同时,柳北法院在少审案件中继续落实圆桌审判、心理干预、前科封存等制度,在家事案件中严格落实监护责任和法律援助制度,突出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畅通未成年人维权通道。

        加强学习深入调研,总结家事少审宝贵经验

        柳北法院立足实践,深化家事少审创新工作,不断创新家事少年案件审判方式方法,加强学习调研和经验总结,对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在法律原则的框架下大胆探索,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家事少审改革工作逐渐发展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具有柳州特色经验的司法审判制度。

        自开展家事试点工作以来,柳北法院多次召开家事少审工作研讨会,接受上级单位专题调研,不断积累和总结家事少审的工作经验。该院专门派员到江苏省、上海市、珠海市、深圳市等先进法院进行专题考察,并邀请湛江市两级法院、吉林省松原市中院、广东省妇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单位来访,认真学习和研究外地法院家事少审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最高院专委杜万华、区高院院长黄克、区妇联主席王革冰等领导也到家事少审中心视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家事少审中心自今年6月正式启用以来,共接待来访单位11批次240多人。

        柳北法院加强对与家事少审相关联的相关法学理论的深入学习,提高对家事少审有关理论深入理解和运用,并形成家事少审的新措施、新理论、新方法,两个课题组分别就家事和少审进行理论调研,积极与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交流沟通,以期在调研工作上取得好的成果。

        在深入调研、总结宝贵经验的同时,柳北法院充分利用全媒体对家事少审的新举措、新进展进行报道,使家事少审为广大群众所知晓,从而有效推进家事少审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在各级报刊、网络、电视台等40多家媒体发表家事少审宣传稿件50余篇,自编自导法制教育微电影《家事》,并多次深入辖区各社区、村屯开展家事少审宣传工作。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