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法院系统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公告
2016-08-11 12:48:55
 

    为进一步加强淮南市法院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其中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5名、凤台县人民法院5名、田家庵区人民法院5名。
    二、选调范围
    1、职位A:全国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及司法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职位B:全国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公务员录用试用期考核年度除外);
    (六)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报名时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6年8月11日8时至8月31日18时止。
    2、报名方法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法。现场报名者应持相关材料到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报名;网上报名者将报名表填写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3532594258@ qq.com(网上提交的照片须为jpg格式)。
    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和联系方式);
    (2)《淮南市法院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复印件;
    (5)获得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6)其他可反映本人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7)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上述资料,网上报名者可先提供有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时间以寄出时邮戳为准)。
    4、报名人员应对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资格审查及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集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选调条件者,通知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对审判工作经验丰富、历经多岗位锻炼的人员优先考虑;对近三年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法学论文,在省级以上法学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或有较强调研能力的报考者优先考虑。
    考察对象应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考察的证明,由于考察对象本人或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动产生空缺的,可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考察人选。
    (六)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职位可根据情况依次递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38号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
    邮    编:232001
    联系电话:0554-6612199(兼传真)、6612013
    联系人:谢娜娜、储海燕
    监督电话:0554-6612019

附件1: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公开选调报名表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