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的重点执行积案
2016-08-16 14:52: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州法院 | 作者:陈丽萍
  近日,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历时十一年因劳动工资款被拖欠而引发劳动争议执行积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这是连江法院深入开展执行积案活动中,加大执行力度重点清理六类执行积案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连江县某村委会劳动争议纠纷,连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5年5月20日作出劳动仲裁裁决书,裁决该村委会应支付给林某工资人民币15万元,加付给林某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计人民币37500元,以及承担仲裁费2700元,合计190200元。裁决书生效后,林某于2005年7月13日向连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调查发现,由于该村委会负债累累,村财账户无任何资金收入,案件于2006年3月1日被依法裁定执行程序终结,后该案依职权恢复执行。随着执行信息化手段的发展,通过“点对点”系统查询,今年4月24日,查到该村委会在农村信用社账户有16万余元的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启动冻结存款程序。知悉钱款被法院冻结后,近日,被执行人村委会的一村干部主动到庭向法官说明被冻结的款项系政府下拨的救灾款,希望法院予以解冻。执行法官借此机会,邀请乡政府出面帮助协调,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林某同意本案按13万元分三期了结,其余自愿放弃,该案顺利执结。法院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账户存款的冻结。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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