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法院开展“四进农家”活动助力新农村建设
2016-08-29 15:24:21
     中国法院网讯 (唐海奎)  四川省营山县是有名的浅丘地区农业县,在推进幸福营山建设过程中,营山县人民法院适时把工作重心向农村延伸,积极开展“四进农家”活动,把为民司法、公正司法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全力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指导调解进农家。在9个人民法庭驻地乡镇建立联系点,加强对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选派1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婚姻家庭、相邻纠纷、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农村常见案件,充分发挥村“两委”组织和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的行业优势,适时委托其进行调解。

  二是便民诉讼进农家。对农民工、农村低保人员和生活确实困难的农民当事人,主动采取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措施,并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有理无钱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牢记“高、快、好、省”四字诀,妥善审理各类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法治宣传进农家。根据农村实际需要和国家法制建设的发展状况,着重结合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出现的常见纠纷和抢劫、故意伤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易发、多发刑事犯罪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宣传,通过专题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制作法律宣传栏等形式,使乡村成为学法用法、宣传法治、弘扬法治的“绿洲”。

  四是和谐创建进农家。针对司法审判过程中发现的各级政府在基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为各级党委、政府当好平安乡村、和谐乡村建设的参谋助手。高度重视涉诉信访案件,采取多种措施,借助当地村委会、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等组织的力量,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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