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院开庭审理特大制毒案涉案毒品达380公斤
2016-10-13 15:36: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桂林法院 | 作者:余作才 谢斌 秦学
图为被告人出庭受审
  10月12日,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大涉嫌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该案涉及毒品共计380多公斤,被告共11人。这是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广西单案涉毒数量最多的一起案件。50多名被告家属旁听了案件,所有被告人都聘请了律师辩护。

  据悉,11名被告人当中,最大的37岁,最小的只有21岁。有6人都是广东惠东县人。

  第一被告陈某年,1984年出生,广东省惠东县人,初中文化;第5被告陈某滔,今年只有21岁,也是惠东人。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荔浦人王某鹏在2015年4月帮刘某方等人(另案处理)寻找制造毒品的场地,便找到王某庭堂弟位于荔浦县荔城镇田岭村后的一个养鸡场(以下简称养鸡场制毒点)。随后,刘某方等人带着制毒技师来到养鸡场制毒点共同参与制毒,并把制造出来的部分氯胺酮作为报酬交给王某鹏。

  而在2015年7月中旬,谢某峰(另案处理)与陈某年合谋共同制造氯胺酮牟利并由陈某年寻找制毒地点,原本陈某年在冼某的帮助下,在平乐二塘附近确定了一处制毒地点,不过因为该地点暴露而放弃了。

  2015年7月中旬,陈某年通过冼某知道王某鹏在荔浦田岭村的养鸡场制毒点,几人经过商定,王某鹏同意将养鸡场制毒点给陈某年使用。之后,谢某峰让陈某年联系制毒技师,不过因为陈某年要跟人去买制毒原料,便由杨某芝到广东惠州接制毒技师何某元等5人。经短暂休息后,制毒技师们来到养鸡场制毒点开始制毒。

  然而,养鸡场制毒点在2015年3年初两广警方获悉,经过几个月的细致侦查,警方于2015年7月24日凌晨收网,抓获嫌疑人16人,现场缴获毒品800多公斤。10月12日,这起特大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年、王某鹏、冼某等11人,在桂林市中级法院2号法庭被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涉及制毒重量达380多公斤。

  近年来,桂林中院审判的制贩毒案中,制造贩毒品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涉毒案件毒品量从7.80公斤到380余公斤不等。今年国际禁毒日前夕,桂林中院公开宣判一批涉毒案件,其中,被告人黎某光、周某运等5人制造毒品数量122公斤,被判处死刑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的刑罚。而陈某年、王某鹏、冼某等11人制造贩卖毒品案,是目前桂林市查获的最大一起毒品犯罪案件。该案涉案毒品氯胺酮达到了380余公斤,且该案中两起犯罪事实的部分主犯及制毒技术人员均来自广东。全市涉毒案件呈现毒品的数量增长较快和由延边沿海转移到内地的趋势。

  此案由于被告众多,案情复杂,庭审预计持续3天,庭审结束后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