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法院:“执行月”枪响靶落 两日执结16件360多万
2016-11-04 14:26:35 | 来源:钟山法院 | 作者:冯邕
  自2016年11月1日全区法院开展第二个“执行月”以来,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众志成城、争分夺秒,两日内执行结案16件,执行到位标的366.13万元,取得一个漂亮的开门红。

  领导重视,精心周密部署。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二个“执行月”工作,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践行司法为民。迅速成立“执行月”领导小组,由该院院长姚智文担任指挥长,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谭国平担任副指挥长,“执行月”活动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执行局负责,其他各部门负责具体参与配合。同时,该院迅速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本次“执行月”活动予以全力支持与保障,确保活动快速开展、顺利达标。

  责任明确,制度保障有力。为顺利完成第二个“执行月”任务,钟山县法院确立了“定承办人、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包案结事了”的“三定一包”工作责任制,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狠抓落实。

  联动执行,提供优质服务。迅速成立3个由“法官+书记员+法警+警车”配队的执行工作小组,并且注重利用基层法庭、乡镇派出所干警配合执行,形成多部门、多单位联动的社会执行合力,最大限度的扩展执行力量。

  措施有力,确保活动成效。对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有恶意转移财产、与执行法官躲猫猫、妨碍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11月1日至2日,钟山县人民法院已拘留3人,扣押车辆2辆。

  下一步,钟山县法院将再接再厉,采取案件分流简案快办模式,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房产、土地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后,用20%的人力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进行终本结案,用80%的人力、物力集中精力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扣划,评估、拍卖措施,努力形成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争取提前、高效的完成第二个“执行月”活动的任务。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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