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下发《通知》部署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
2016-12-16 10:51:35 | 来源:湖北法院 | 作者:刘理慧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民生案件执行的通知》,部署全省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提高涉民生案件实际执结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

  《通知》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深入细致的执行摸底工作。要以进一步深化正在开展的“岁末集中攻坚”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级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工作的动员部署和指导工作;认真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升干警的执行工作能力,打造过硬执行队伍,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狠抓执行案款的规范管理,加强执行案件数据的集中管理,进一步摸清辖区内现有涉民生案件的底数,包括涉民生案件的案件数、执行到位标的额、发还的人数、未执结的涉民生案件数等,做到知根知底,并认真做好失信名单信息的录入工作。

  《通知》明确要加强建章立制,完善并有效利用执行措施。坚持以全面规范为基础,抓好建章立制,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执行措施体系。针对摸底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执行措施和实施方案。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依靠科技手段,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集中调查核实财产线索;充分运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消费等执行措施,切实加大打击拒执罪的工作力度。要积极借助外力,努力发挥联动机制作用,避免出现法院单打独斗的执行模式。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借助银行、国土、车管所、房管局等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加强与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的积极沟通,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格局,多渠道解决涉民生案件的执行。

  《通知》要求优化执行机制,开设涉民生案件执行的绿色通道。全省法院要以裁执分离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执行工作的体制机制,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开通专项绿色通道,做到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减少不必要的执行环节,提高涉民生案件执行效率,切实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

  《通知》要求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针对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扩大执行宣传媒介,积极利用电视、报刊、广播、微博、微信、公共场所显示屏等载体加强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事迹和依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罪的典型案例的深入宣传。既努力实现执行宣传对失信被执行人构成的强大威慑,又积极宣传人民法院加强执行、保障民生的实际成果,全方位展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为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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