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河法院:携手人民陪审共创司法公正
2017-01-25 14:35:53
     中国法院网讯 (温义甫)  人民陪审制度是法院司法工作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途径。近两年来,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到日常管理,均形成制度并常抓不懈,充分展现了陪审制度的优越性,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有效的避免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杜绝了让人民陪审制度形同虚设而流于形式 。

  成立领导机构。商河县法院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人民陪审员的资格审查、名额确定及选任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负责人民陪审员的补选及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平时考核,同时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查,考核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有无显著成绩及其他突出事绩,对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提请表彰奖励。专门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暂行办法》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参审程序、司法礼仪、岗位培训、纪律要求作出规定。

  保证参审参议。结合审判工作的需要和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具体情况。将所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划分成10个组,为保证人民陪审员人均参审率保持平衡,由该院政工科于每个月初期,循环为各审判业务部门确定一组人民陪审员名单,各审判业务部门按照分配给本部门的人民陪审员名单来确定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并保证本部门的各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保持平衡。同时,该院政工科定期收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信息资料及时发现人民陪审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制定解决办法,保证人民陪审员作用的发挥。

  与审判人员互教互学。法院审判人员向人民陪审员讲解本部门的审判业务概况和庭审操作规程,使人民陪审员对各部门的工作有一个大致了解,便于顺利进入角色开展工作。人民陪审员以其高度的政治觉悟、政策理论水平和和丰富的日常工作生活经验及专业知识参与案件审理,为审判人员提供帮助。人民陪审员和审判人员互相学习有关规定,共同提高职业道德、共同互相监督。

  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的优势,不断丰富人民陪审员工作内涵,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信访调处及重大执行案件的参与执行。同时依托人民法庭的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择优选聘德高望重的老支部书记、老教师等担任特聘人民陪审员,对婚姻家庭、赡养纠纷等民事案件进行案前调解,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或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民事案件委托人民陪审员进行调解。

  目前,商河县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12人,是审判人员的2.04倍,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评议,参审率平均达到了80.4%以上。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