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法院:严格安检 把好诉讼安全第一关
2017-02-10 14:30: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魏守凤
  “不好意思,刚才进门的时候太冲动了,觉得带个水杯进去没有什么问题,所以受到你们阻拦很不耐烦,请原谅。”日前,当事人朱某因为对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安全检查工作不了解,向法院表达不满,但在该院司法警察的解释下,终于知晓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于是对自己之前的冲动行动表达了歉意。

  原来,事发当天,朱某作为一起案件当事人到新沂法院审判庭参加诉讼。过安检时,朱某被告知其装液体的水杯不能带入,他很生气并再次企图带入,被值班法警再次制止。随后,朱某将杯子从外面的护栏处递入,法警第三次制止。安检过后,朱某很生气:“就是你们拉远了与人民的距离!”之后匆匆进入。为不耽误朱某参加庭审,值班法警未予进一步解释。庭审结束后,值班法警将杯子还给朱某时,耐心细致地向其解释了安全检查的规定和必要性:因液体很多时候无法判断其是否有危害性,根据最新法庭规则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液体不得携带进入法庭,同时这样做也是对当事人安全的负责。朱某遂对自己的冲动行为达了歉意,并对该院司法警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赞赏。

  法院安检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与否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新沂法院狠抓安检工作,力保庭审顺利进行,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接受安全检查。另外,该院积极落实值班制度、培训制度、巡逻制度、督查制度将安保工作落到实处,不轻易放过事故苗头,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2016年,该院共对27万余名来院群众进行安全检查、查没各类违禁物品60余件次,有效维护了审判秩序,保障了司法安全。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