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网络空间:构筑法治“防火墙”
2017-03-10 11:01: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林子杉
  信息革命的新时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通信技术日新月异,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网络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新空间。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然而网络安全与网络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网络空间治理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

  净化网络已是当务之急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6年12月22日发布的第三十九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超过亚洲平均水平7.6%。

  目前,网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现代化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电子政务应用走向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共享,推动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畅通了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成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

  然而,网络空间给人们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新的课题和挑战。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网络色情等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着社会公共秩序,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网络空间的净化和治理成为当务之急。

  手机实名制的推进之路

  网络空间安全需要配套的制度进行保障,需要完善网络空间安全的顶层制度设计,也需要建立网络信任体系。因此,要想治理网络空间、整治网络谣言、打击电信诈骗等,首先要为网络空间的用户“登记造册”,而这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

  2010年,工信部宣布实施手机用户实名制度,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实施效果并不理想。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务会颁布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将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保护和电话用户实名制纳入法律层面。

  2013年9月1日,《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实施,要求自当年9月1日起,新入网用户必须实名制。

  2016年第一季度,实名率达92%,完成了2015年为期一年的“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定下的年底90%实名目标。然而2016年下半年频发的电信诈骗案让大家稍稍放松的神经又重新绷紧,让人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改革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最难的一公里。2016年9月23日,工信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了《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明确要求2016年年底所有未登记的用户一律停机。

  截至2016年11月30日,北京已有120万左右的非实名用户完成实名补登,同时,约55万非实名制用户在12月1日被双停。2016年12月31日,全国所有未登记的号码被强制注销。

  打响个人信息安全保卫战

  不实行实名制,不法分子就能方便地利用“黑卡”漏洞频繁更换号码,逃避警方追捕,而实名制的落实将有效地遏制他们使用这种手段。

  然而实名制并非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有人对实名制的保护功能表示怀疑,因为信息的非法交易和泄露很难避免,行骗者能够有多种渠道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可谓困难重重。

  去年有几件刷爆朋友圈的电信诈骗案,徐玉玉电信诈骗致死案、清华大学教师被骗1760万案等等。经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尽管骗子“高明”,受害人单纯,但个人信息泄露才是其中关键因素。

  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促使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今年两会提出建议,要求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拟征集代表联合署名后向大会提交《关于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议案》,建议我国尽快启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划定公民信息的边界和保护主体的责任。

  “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很多,但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性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这给个人信息泄露和网络诈骗留下了空间。”张天任说。

  在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看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下功夫。

  面对问题频出的网络空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辉县市南李庄村党支部书记范海涛,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瑞爱,以及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李铀,也都纷纷提出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建议,他们都认为,只有法律的强制介入,才能真正还网络一片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