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难”变“双赢”
甘肃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成效显著
2017-03-26 23:27: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潘静 虎文心
  2017年1月16日上午,原三毛厂退休教师王进福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庭赠送了“秉公执法风清气正”的锦旗并呈送感谢信。这是一起王进福诉兰州市教育局的行政诉讼,最终,兰州市教育局为王进福解决了退休教师相应待遇,并出具了相关文件。王进福的诉求依法得到合理解决。

  经最高人民法院和甘肃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作为全国9个试点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司法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自2015年12月1日,对原由兰州、白银、定西3市21个县(区)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截至2017年1月31日,试点改革一年零两个月时间,兰铁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250件,相当于过去五年两级法院收案数量的总和,审结1065件,结案率85.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可以说,通过一年来的试点运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在司法环境、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从“民告官、不怕难”,再到“民告官、可胜诉”,甘肃地区“民不敢告官”的历史已大为改观。

  基本破解“三难”困局

  “现在开庭!”

  2015年12月25日,兰铁两级法院同时敲响行政审判集中管辖第一锤。从这一天起,甘肃省在探索、推进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中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今天的庭审让我体会到了两个没想到,一个是没想到案子会当庭宣判,效率如此之高;另一个是没想到告‘官’的案件能赢,让我对法院的能力和权威不得不信服。”甘肃天方乳业有限公司诉兰州市七里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行政处罚一案审理结束之后,原告方感慨的说道。

  铁路法院本身具备“跨区划”的先天优势,一方面原管辖的案件本身具有跨区域特点,另一方面人、财、物都是统管,能够更好地确保实现司法公正。

  2015年6月,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首批在省、自治区层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9个试点法院之一。自2015年12月1日起,兰铁法院集中管辖原由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所辖的20个县(区)基层法院和兰州新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兰铁中院管辖上述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和兰州市范围内县处级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据兰铁中院院长秦卫民介绍,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后,由于集中管辖法院和跨区划管辖地区党委、人大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行政机关没有条件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进行干预,所以,人民法院能够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司法监督的职能。同时,也加大了当地政府的危机感,促使行政机关自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一年来,兰铁两级法院做出实体判决的案件333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130件,败诉率达39.04%,远远高于2015年全省法院14.5%的平均值。两级法院行政案件一审结案897件,服判息诉率达66%,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老百姓敢告、敢诉,法官敢审、敢判,行政诉讼中‘告状难’‘审理难’‘执行难’的‘三难问题’已得到了有效解决,让人民群众切实在每一起行政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甘肃高院行政庭负责人毛胜利如是说。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016年6月1日,兰铁中院会议室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之所以“特殊”是因为他们是来自16起案件的共同被告方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和兰州市城运处的主要负责人,他们来与法官们就如何规范执法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通过视频回放,大家看到了在这些行政强制案件存在9个方面的问题,下面将对照相关的法律依据一一进行说明……”

  “我们接受法院的建议,回去以后把这些案件妥善处理好,至于怎么处理,我想在法院的帮助和指导之下,就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我们做一个处理方案和意见。恳请法院安排一位法官,就这些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给我们的执法人员好好上一课。”兰州市交通委主任李文生说道。

  据悉,兰铁两级法院通过审理召开系列案件座谈会、发司法建议、主动上门协调等方式,直接向行政机关反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的发生。

  秦卫民表示,兰铁两级法院通过判决行政机关败诉,通过给行政机关传导压力,使行政机关变压力为动力,引起行政机关的重示,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同时通过向当事人释明和依法协调,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案件达到319件,调撤率达30.9%。

  “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是长久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或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的惯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行政机关更加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法治思维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初步形成了行政机关积极配合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行政审判权,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良好局面。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224件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74件,出庭应诉率达77.7%。

  “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兰铁两级法院通过行政诉讼中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发挥司法的引导、示范、评价和规制功能,将司法监督转换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压力和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能得到体现。”秦卫民介绍说。

  积极盘活审判资源

  2016年1月底,兰铁两级法院行政案件突破150件。由于在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前,铁路两级法院未曾办理过行政案件,行政审判经验和行政审判人员匮乏。

  为了应对案件数量井喷的新形势,适应司法改革的眼前和长远目标,兰铁法院积极盘活现有审判资源,推行大审判模式,将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全部充实到行政审判第一线,组成审判团队、审判组,统筹刑庭、民庭和审判综合部门的法官办理行政案件。

  为了解决法官能力恐慌的问题,兰铁中院党组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共有200余人参加了多期不同层次的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形成了一支善于审理行政案件的专业法官队伍。同时,兰铁两级法院通过大力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

  试点期间,甘肃高院多次组织行政庭法官到试点法院旁听行政案件开庭,指导帮助规范行政案件审理程序,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保证行政案件庭审在查明事实、证据认定、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2016年7月,法官张永超尝试适用简易程序对一起信息公开案件进行了独任审判,并当庭宣判。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不足一个半小时,案件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9天时间。目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0件,既提高了审判效率,也方便了行政诉讼当事人。

  “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后,针对当事人诉讼不便的问题,积极推广网上立案平台,建立了兰铁中院远程视频预约立案QQ,开通12368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秦卫民介绍说。

  同时,针对诉讼成本增加的问题,试点法院积极开展跨行政区划巡回审判,让法官走出去,赴案发地开庭、上门调处纠纷,并建立了与当地法院的沟通联络机制,切实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一年来,兰州两级法院巡回办案解决行政纠纷近200件。

  为了使法官尽快熟悉行政审判业务,兰铁中院还相继制定出台《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范》《行政一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规范》《行政诉讼释明规则》和《审理行政案件办案指引》四项制度,指导法官掌握行政审判技能,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