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中院做足廉洁司法风险防控“内外功”
2017-03-27 15:28: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俊华 胡强
  为全面预防司法改革后法院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3月23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出台《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措施(试行)》《关于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党员干部示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

  以司法廉洁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南昌中院的《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措施》,通过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风险岗位、关键环节入手,针对法院立案、审判、执行,以及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工作环节,经过分析研判,梳理查找出司法工作中的62个廉洁风险点。针对每个风险点,制定了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着力推行阳光司法运行、落实法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合议庭成员定期交流制度、实行现场拍卖与网络拍卖同步进行的模式、严格实行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入册集体审查制和随机选定中介机构制度等20个方面的防控措施,以及严把员额法官入口关、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人与管案相结合、建立重点案件报告制度、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等8项风险动态管理机制。同时,结合廉洁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责任分解,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主体。

  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党员干部示范”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宣传发动、教育引导、管理监督等多种方式,倡导全体党员干部围绕廉洁文明这一主题,立家规、严家教、正家风。此外,还将围绕“廉洁文明家风”主题,深入挖掘传统家规家训中的文化内涵和廉洁元素,切实筑起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让“廉洁南昌法院”深入民心,使崇廉尚德蔚然成风,为南昌市当前正在开展的“美丽南昌•幸福家园”活动提供坚强司法保证。

  据了解,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措施的出台,就是针对司法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人员、重点案件、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对入员额法官定期进行“廉洁体检”,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治未病、防未然。同时,廉洁文明家风建设也是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措施的有益补充,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真正在法官中入脑入心,切实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