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用伪基站发送虚假短信诈骗21万余元获刑
2017-03-27 15:36: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楚仑 韩序 李军乐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利用伪基站实施信用卡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000元;胡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为骗取钱财,于2015年9月起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租住房屋实施诈骗活动。之后,王某联系他人用“伪基站”发送可办理大额度招商银行信用卡的虚假短信,并安排被告人胡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负责接打电话。同年9月13日,被害人范某在重庆接到虚假短信后,按照短信提示电话联系到胡某,胡某对其谎称可办理信用卡,并要其提供一张银行卡验资,以其银行卡存款的两倍数额确定信用卡的信用额度,范某听后随即挂断电话。9月22日,范某再次联系胡某,胡某让其用U盾登录招商银行官网填写一份协议文件,并在某聊天工具上添加王某为好友。之后,王某将携带有木马病毒的协议文件通过聊天工具传送给范某,就在范某填写协议时,王某将其银行卡中的212284元转入预先准备好的账户中。事后,王某分给胡某21000元。检察机要求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2015年11月9日,二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王某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212284元,被害人对二被告人的行为也表示谅解。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使用,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