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坚持“三快两准两同步”实施保全
2017-04-06 10:19: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团队按照“三快两准两同步”的原则实施保全,即收案后快速分案,初步审查后快速转卷。承办团队合议后,快速完成文书制作,同步提交网络查控。凡保全地点和团队外出执行地点能够合并的,优先安排该执行团队,同步保全。凡不能合并实施的,裁定做出后5日内准确查控、准确实施。围绕“快、准”深耕细作,执行团队实施保全以来,平均审限仅为8天,不仅如此,从收案到保全完毕平均用时仅仅6天,创造了新的保全速度。

  自2017年2月23日收案以来,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冻结银行存款近9000万元,还查封了数十套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例如天津某典当有限公司与天津某煤焦化有限公司、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四起申请保全连号案件,执行团队得知被保全人在北京的财产线索,告知正在北京执行的法官,完成工作任务后,即刻前往房管局查询上述房产权属情况。另外两名法官助理带齐协助执行材料乘车前往北京会合。当天下午五时,根据查询结果,执行团队完成了对数十套房产的查封。又如,天津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某集团的两起连号案件,在裁定财产保全的当日,通过网络查控实现了数千万元款项的足额冻结。

  在此基础上,保全工作的精准实施也为诉争双方提供了良好协商基础。仅这一个月,通过实施财产保全已经促成6个诉讼案件进入调解,其中某出版社有限公司与天津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起连号案件,经过执行团队的多次工作,诉争双方就诉争数额达成了调解意向。赵某与王某某财产保全一案,全额保全了诉争数额财产,并且经过周末连续不间断工作,促成了这起二审上诉案件达成书面调解协议。而该案从立案到促成双方和解还不足一周的时间,双方的两审诉讼案件得以了结,诉争款项也得到兑现。尽管个别保全案件临近休息日立案,但是通过执行团队的分工协作、快速实施,不仅达到了保全财产的目的,更促进了诉讼案件的案结事了。今后,天津二中院还将进一步缩短立案收卷、文书签章以及整卷归档时间,努力提升工作效率,有效保障胜诉债权的实现。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