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遭遇“老赖” 上林法官调解助追回欠款
2017-04-12 09:05:06
图为执行款兑付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周群 卓生全)  4月8日,在广西上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温某权、梁某辉、李某荣、李某从被执行人手中领到了被拖欠一年多的装修款,一年多的追债之旅终于可以划上句号。而此案从申请执行到结案,上林法院执行法官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

  万没想到 装修遭遇“老赖”

  2015年,许某宁与韦某华、张某东签订了《共同投资合作协议》一起出资开办上林县某乡镇娱乐会所,并由许某宁负责该娱乐会所的装修事宜。温某权、梁某辉、李某荣、李某分别承当了该娱乐会所的水电装修、木工装修、玻璃加工、材料采购等工程。2015年8月份装修结束后,温某权等人多次向许某宁追讨装修款项无果,遂诉至法院。并于2017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

  “老赖”失踪 扯出三方纠纷 

  事关民生权益,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执行程序。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但此时,许某宁却不知所踪,其名下也无任何可执行财产。于是执行法官找到与许某宁合伙出资创办某乡镇娱乐会所的韦某华、张某东,但两人亦拒绝还款。

  经过深入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韦某华、张某东两人不愿意还款的原因。原来某乡镇娱乐会所建立后,许某宁独揽了娱乐会所的经营管理权,并且没有按合同约定进行分红。韦某华、张某东认为,在与许某宁签订协议后他们就已经注资,这个时候的装修的款项不应该再由他们私人承担。

  三方对话 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韦某华、张某东的态度并非十分强硬不配合,执行法官认为仍有调解的可能。明确了难点所在,执行法官再次耐心的向韦某华、张某东两人释法说理,表示他们与许某宁的纠纷与该案并没有直接关系,温某权等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并找出法律条文解释他们有需要承担的债务部分以及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将会产生的后果。

  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韦某华、张某宁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表示愿意支付温某权等四人的装修款项,但由于资金不足,希望温某权等人能够减免一些费用。经执行法官主持三方对话,温某权等四人愿意减免部分装修费用。经各自减免后,最终的确定支付温某权等四人的装修款共计21万元。

  4月8日当天,当事人双方对这样的结果都表示满意,随着装修款项的兑付,该案也圆满执结,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