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区法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
2017-04-12 14:15: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要求,南开区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2017年3月以来,该院共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7份,其中2件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其余5件案件行政机关均书面答复未出庭理由。

  逐案通知,督促落实。2017年初,该院制作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对每个新收行政诉讼案件在开庭前逐案下发给被诉行政机关,并要求不能出庭的机关负责人提交书面理由。

  定期通报,反馈结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台账,对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不出庭理由及解决争议情况进行统计,以季度为周期通报给区政府法制部门,反馈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以案说法,接受监督。结合法院开放日活动,选取典型案例,邀请区内各行政机关处级以上负责人及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庭审,观摩庭审活动,切实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识和能力。

  日前,南开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案件,该局副局长作为被告负责人出庭应诉。法院邀请了区人大代表20余人前来观摩了行政审判庭审活动,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制监督。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