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名医”“大师”合伙诈骗 五人纷纷获刑
2017-04-19 14:32: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军
  一群无业人员假借“名医”、“大师”身份,以做“法事”消灾等理由,流窜青海祁连、门源、海晏3地作案诈骗5起,涉案金额6万元。4月5日,青海省祁连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某才等五人四年至两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至六千元不等。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才1991年、1999年曾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刑罚。被告人乔某宝2006年、2008年曾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刑罚,2010年3月11日刑满释放。被告人马某明2001年曾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刑罚,2013年10月22日刑满释放。本来重新恢复自由的陈某才等人为了尽快“发财”,“改行”做起了诈骗勾当。

  2015年8月到2016年6月间,被告人陈某才、马某萍、汪某福、乔某宝、马某明通过封建迷信方式,分工合作,先后在祁连、门源、海晏县等地共4次对被害人李某某、马某某等中老年人实施诈骗。在实施诈骗过程中,每次均有四至五人参与,其中一人或二人开汽车接应,一人假扮问路人,一人假扮带路人,一人假扮算命大师或医生等亲属,一人跟踪望风。当发现适合诈骗的被害人时,被告人等人互唱“双簧”,通过聊天的方式套取被害人的个人和家庭信息,相互通风告知后,再由假扮大师或医生亲属的同伙“算出”被害人家里近期将有血光之灾,需要被害人拿钱来做“法事”消灾,做完“法事”再将钱退回被害人。被害人将钱财交给被告人后,被告人等人进行掉包,并支开被害人,随后趁机逃跑。诈骗所得赃款由参与诈骗的各个被告人分赃后挥霍。2016年6月28日被告人陈某才等人还互唱“双簧”,假借出售和收购名贵药材名义,骗取了被害人李某某财物18000元。

  祁连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才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陈某才、马某萍、汪某福、乔某宝参与诈骗5起,诈骗数额达62100元,数额巨大;被告人马某明参与诈骗4起,诈骗数额达46600元,数额较大。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