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法院出台司法礼仪规范 提升职业形象
2017-04-20 15:12: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法官对待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关于案件审理和执行进度的问询,应当依法给予必要的解释,不得武断拒绝……”这是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参考视频中有关接待礼仪的一段介绍。近日,该院出台《吴江区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进一步规范法官职业行为,提升法官职业形象和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为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一直注重法官“内外兼修”,通过举办“司法讲堂”等形式,提升法官业务水平硬实力和职业精气神。出台《司法礼仪规范》是该院进一步提升法官职业精神,规范执法行为的又一项举措。“司法礼仪是法官职业行为、态度与方式的外在表现,可以展现法官的风度和魅力,体现法官的职业水准、法律学识和法律修养。恪守司法礼仪有助于增强司法亲和力,增加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信赖和满意度。”该院纪检组组长高宇鹤介绍说。

  据悉,该院《司法礼仪规范》从法官的着装到对接待群众应当遵循的礼仪都做了细致的要求,如现场接待时,要热情耐心,语气平和,语言文明、规范,不得态度生硬、傲慢,不得与来访人争吵;接听电话时应当使用礼貌用语,并注意音量、语气和声调等,这些细微的要求无处不体现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与理念。此外,该规范还根据违反司法礼仪行为的情节和后果,规定了相应的惩戒方式,以此敦促法官严格遵守。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