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院集中执行严打 全力压缩老赖生存空间
2017-04-26 14:46: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于利涛
  4月25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投入人员90人,其中法警50人、执行法官40人,参与执法车辆21台,与多部门联合行动,对申请执行人赵文岩申请执行一案进行强制执行,全力压缩失信“老赖”的生存空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今年吉林中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就是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执行攻坚工作的新气象,法院执行队伍新面貌,法院为解决执行难所采取的新举措,为下一步攻坚工作积累经验,营造不能拒执、不敢拒执的良好执行氛围。

  据了解,本案的执行依据是吉林中院2014年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判决李英满偿还赵文岩借款本金及利息1264万元;舒兰市瑞森德木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偿付借款。法院依法对舒兰市瑞森德木业有限公司的厂房、设备等进行查封,并进行了评估、拍卖,但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又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接受流拍的财产抵债。法院经法定程序将将上述财产以物抵债确权给申请执行人赵文岩。2016年3月28日送达抵债裁定时,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告知其在2017年4月7日16时前将房屋内其他物(用)品搬出,将抵债的财产移交给赵文岩,逾期不搬出,法院将强制执行(腾迁)。在通知搬迁的期限到期后,舒兰市瑞森德木业有限公司不予配合仍在进行生产。4月25日7点15分,吉林市中院干警驱车一个半小时,与舒兰市人民法院、舒兰市公安局、消防队、120救援等单位汇合后,对被执行人舒兰市瑞森德木业有限公司位于舒兰市通林街46号厂区进行了强制执行(腾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监督本次执行活动。

  2017年,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了“年底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吉林市两级法院积极发挥已建成的三级联网执行指挥中心工作平台作用,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安排。通过集中执结一批有财产或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严厉打击抗拒执行的“老赖”,全力压缩失信“老赖”的生存空间,有力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切实有效保障百姓合法权益,坚决捍卫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