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大通湖法院:拘传动真格 执行立到位
2017-05-15 14:17: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彭娜
  “我错了,我一定履行义务,现在先把银行卡里的钱给了,剩下的钱我保证在今年12月底前结清。”近日,被执行人孟某在被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法院依法拘传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恳地向法院执行人员表态。

  原来,2016年孟某驾驶车辆装卸货时与卓某发生碰撞,造成卓某十级伤残。卓某多次找孟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向大通湖区法院提起诉讼。大通湖区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孟某赔偿卓某44655元,由于孟某一直未履行,卓某只得向法 院申请执行。

  该院执行局立案后,组织人员迅速对孟某开展执行,因孟某外出务工,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和找寻,孟某一直避而不见。近日,执行局得到孟某回家的线索,迅速出警将其拘传后。孟某这才认识到了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当场答应履行赔偿义务,并在不能全部履行的情况下提供担保人并签下了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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