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伟国在福建省政府与福建高院联席会上强调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2017-05-22 23:22:50
     中国法院网讯 (何晓慧)  5月1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主题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于伟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

  于伟国表示,福建各级法院围绕大局、忠诚履职,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建设新福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于伟国指出,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和最高人民法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重大部署的意见》,共同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要在加强制度供给上先行先试,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抓紧制定《福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建立司法、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机制。要在推进执法衔接上先行先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生态环境案件行政应诉工作,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要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先行先试,拓展环境资源保护诉求机制,共同搭建诉讼与行政调解、行政和解、行政裁决的桥梁纽带,不断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

  马新岚表示,全省法院要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加强和创新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深化府院联席会议机制,拓展互动新领域新模式,不断推动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上新水平,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