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与电视剧情相同引骚扰
女子诉电视剧出品方侵权索赔6万
2017-05-23 10:08: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丁珈
  尹女士因其手机号码与某电视中演员对话使用的号码相同而招来许多观看此剧的陌生人骚扰。尹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电视剧出品方赔偿。今天(5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隐私权纠纷,原、被告双方均同意庭后调解。

  2016年9月23日前后,北京的尹女士突然接到很多陌生电话以及众多短信和微信请求加好友的申请。她发现,原来自己的手机号刚好和某电视剧中两个女演员对话中使用的电话号码相同,由此招来了大量观看此剧的陌生人的骚扰。

  尹女士认为,该电视剧出品方在事先未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并公开该电话号码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于是将电视剧出品方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湖南芒果娱乐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诉请法院判决两公司停止播放带有上述电话号码的剧目分镜头,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6万元。

  庭审过程中,尹女士诉称,2016年9月19日,由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湖南芒果娱乐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电视连续剧《别那么骄傲》在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运营的优酷网、土豆网及相关客户端播出。在该剧第一季第六集第九分钟两个女演员的对话中,使用了186开头的电话号码,同时字幕也显示了这一号码。而该电话号码由尹女士一直使用。尹女士表示,自《别那么骄傲》首播以来,自己每天都会接到大量陌生电话,同时在微信、QQ上也有很多陌生人申请添加好友,致使其无法正常对外通讯,工作生活均受到干扰和影响,精神上也受到一定伤害。她认为,上述两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

  被告辩称,电视剧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播出的,该电视剧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原告本身的工作性质(危机公关,须24小时开机)就需要每天接听大量陌生来电,因此对原告所称的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并不认可,而且被告自身并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剧中的电话号码是随意编造的,与尹女士的电话号码一样纯属巧合。公司在收到律师函之后立即将该电视剧下线处理,进行了屏幕遮挡和声音剪辑。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所主张的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就该案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最后,双方均同意庭后调解。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