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矿区法院:院长带头回归审判本位
2017-05-26 09:15: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贾秀
  为适应司法改革要求,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山西省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院庭领导办案制度。5月23日上午,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冯晋明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了被告人李贵庆诈骗一案,并通过微博直播了公开庭审情况。

  当日上午九点半,法官敲响法槌,庭审直播开始。通过一帧不剪的直播、完全透明的司法、身临其境的庭审、触手可及的正义,向广大网友展现了刑事诉讼案件的全过程。

  庭审开始后,审判长冯晋明向被告人告知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介绍了庭前会议情况。在这起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冯院长作为合议庭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紧紧围绕争议焦点把控庭审过程,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用语文明规范。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查明了被告人李贵庆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休庭后,经过认真合议,法庭继续庭审,冯晋明就李贵庆诈骗案作出当庭宣判:被告人李贵庆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被告人李贵庆退赔本案被害人3.65万元,被告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休庭。

  据了解,矿区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更多业务娴熟的院、庭长更多地“回归”审判一线,使得大量的优质审判资源再次集结到审判一线,实现了法官总数做“减法”,案件质效做“加法”,不断增强法官规范庭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升审判质量,以身体力行促进全院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