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首例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案12人获刑
2017-06-14 15:02: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巢烨 胥扬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发生在汨罗的一起“跨省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案”进行通报:汨罗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有140多吨医疗废物和医疗垃圾在古培镇一隐蔽的农家小院内,被仇某双等人碾碎后,销售给其在河北廊坊等地的“下线”。此案共有来自湖南、湖北、河北、江苏等地的12人因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十个月到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四千元不等。

  据介绍,这是汨罗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入刑第一案,被公安部列为2016年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第二批督办案件。

  2015年至2016年4月7日期间,被告人仇某双、霍某光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仇某双位于古培镇的住房后院开设作坊,从事输液袋及一次性注射器等废物的破碎加工工作。两人在合伙经营过程中,从被告人葛某云、霍某辉、王某科、戴某秀、黄某武、仇某兵等多人处购买了混有棉签、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等感染性医疗废物的输液袋进行破碎。被告人葛某云、霍某辉等人,明知自己收购来的输液袋内混有感染性医疗废物,仍多次将这些输液袋卖给仇某双、霍某光。

  被告人高某系河北廊坊人。他曾多次到仇某双的加工场地考察过,目睹了输液袋挑拣、清洗、破碎的全过程,并承诺仇某双所有的输液袋破碎料只要质量好、价格合适他都要。在明知碎料中曾混合过感染性废物的情况下,仍多次进行收购,共计140多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仇某双、霍某光非法收集处置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医用针头,经汨罗市环保局鉴定属于危险废物,认定为“有毒物质”。被告人仇某双、霍某光、高某违反国家规定,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王某科、戴某秀、葛某云、霍某辉、胡某涛、黄某武、胡某二、付某生、仇某兵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而向其提供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警惕!医疗废物流入市场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随意丢弃、处置、买卖医疗废物,极有可能污染大气、水源、土地以及动植物,造成疾病感染和传播,严重危害环境和人民生活健康。

  按要求,医院各科室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先对医疗垃圾分类,再送往专门的储存室存放,然后交给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清运。但一些医院“默许”医院护工、物业人员倒卖医疗垃圾,已成为“潜规则”。

  本案的查处暴露了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垃圾管理、处置方面的漏洞以及环保行政部门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多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缺位,而司法介入对于有效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和管理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实现了司法裁判的社会治理功能。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