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中院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2017-06-19 15:01: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启明 孙玲 邢龙飞
  日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全市近3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齐聚一堂,正式启动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据了解,近年来,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申请执行人的金融执行案件在天津一中院执行案件中始终占较大比重,是执行案件的“第一大户”。2016年该院金融执行案件立案173件,占全年执行案件立案的30%,2017年1月至5月立案102件。这类金融执行案件涉及银行金融机构众多,标的额巨大。截至今年5月底,天津一中院在办金融执行案件119件,共涉及29家银行分行及同级金融机构,65家银行支行及同级金融机构,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4亿7千余万元人民币。

  天津一中院执行局局长田春燕介绍,从被执行人及财产处置方面来看,大部分进入执行阶段的金融案件,被执行人企业往往处于停产、半停产或临近倒闭、破产的状况,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此外,部分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债务,一些被执行人企业,采用改制、分立、合并、破产等手段,逃避应承担的银行债务,一些自然人为了躲避债务,长年外出,或与其家庭成员及近亲属搞假分家、假赠与、假离婚,致使财产所有权真实归属与表面情况不一致,导致人难找、财难查的局面。

  此次会议上,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建立协调沟通机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双方均表示将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共同促进金融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