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到期不腾退 女子被判拒执罪拘役三个月
2017-07-12 09:10: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偲偲
图为庭审现场。王一凡 摄
  承租人张女士在房屋租赁期满后拒不迁出租赁房屋,法院判决其将涉案房屋腾空交还给房主。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多次敦促下,张女士仍然拒不腾空涉案房屋。法院依法对张女士采取拘留,将涉案房屋强制执行后交予房主,检方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将张女士公诉至法院。7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

  检方指控,1999年,张女士向北京某实业公司承租了房屋,2012年合同到期后,张女士却不迁出涉案房屋,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5月9日,法院判决张女士将涉案房屋腾空交还给北京某集团有限公司,并给付房屋占用费及违约金等。然而张某在执行人员的敦促下,仍拒不腾空涉案房屋、赔偿损失。2017年5月11日,法院依法将张女士拘留,并于5日后将涉案房屋强制执行交予北京某集团有限公司, 5月25日,张女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检方认为,虽然张女士的家属于2017年5月18日向法院缴款人民币37216.78元,但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庭审中,被告人张女士当庭表示认罪,并辩称因自己不懂法,才触犯了法律,但事后认罪态度较好,犯罪行为较轻,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小,希望可以从轻处罚,并保证自己今后一定做个遵纪守法的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女士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张女士在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已经执行完毕,其家属已自动履行相关案款。最后,法院判处被告张女士拘役三个月。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