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神圣不容侵犯 伪造部队证件被判徒刑
2017-08-04 14:12: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邹晴
  今年是建军90周年,中国军人用坚实的臂膀守护了国家的安宁,守卫了人民的幸福安康,这一崇高职业神圣不可侵犯。但现实生活中,却有人妄图通过伪造残疾军人证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谋取私利。8月4日,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宁乡地区首起伪造武装部队证件案,被告人张某犯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自2012年开始,被告人张某伙同徐某(另案处理)开始了他们“制假”“售假”之旅。他们宣称只要交纳1280元,即可办理残疾军人证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凭借此两证和民政部门领取补偿款的表格可以到民政部门领取相应的优抚补助金。张某和徐某约定,由张某负责联系办证人,准备好办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标准1寸普通证件照,徐某负责制证。面对不劳而获的诱惑,一些“生意”陆陆续续找上门来。张某、徐某先后伪造了15份残疾军人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证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自己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的行为会造成使武装部队的声誉及正常管理活动受到侵害的严重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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