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另辟蹊径“巧”执行 母亲赢回孩子抚养权
2017-10-13 14:22:25
     中国法院网讯 (宋琪)  10月11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间办公室内,执行法官将一名四岁孩子送到一名女子手中。女子抱着孩子早已泣不成声,不住地感谢法官。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该女子马某是这起抚养案件纠纷的执行申请人。2012年,马某与本案被执行人刘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两人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但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却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最终经内黄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母亲马某,父亲刘某拥有探视权。但刘某却借孩子上幼儿园之机,将孩子带走并藏了起来。无论马某如何交涉和做出让步,刘某均不同意归还孩子,还强硬地表示再也不会将孩子送回。无奈之下,马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法院将孩子带回自己的身边。

  内黄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刘某,但刘某态度强硬甚至拒绝接法官的电话。为此,执行法官另辟蹊径,找到了孩子的奶奶,向她说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严重后果,希望孩子奶奶劝醒刘某,不要妨碍法院的执行。同时,执行法官告知孩子奶奶,如果刘某没有不良嗜好,经常探视孩子,与孩子保持亲近,孩子满8周岁后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时,可以申请法院更改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刘某同意将孩子送还,并要求增加探视时间,双发达成一致意见后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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