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途中巧和解 减少诉累促和谐
2017-10-16 14:30:44
     中国法院网讯 (邹永辉)  近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在鉴定过程中促成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到位。

  原告龚某与被告黄某发生交通事故,龚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遂向双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对原告递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不服,并申请重新鉴定,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案件承办部门移送司法技术室统一对外委托鉴定。

  日前,司法技术室组织原、被告确定鉴定机构移送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发现本案有调解可能,于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运用司法鉴定工作积累的经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减少双方诉累、节约司法成本角度出发,心平气和、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在司法技术室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慢慢打开了心结,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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