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法院为离婚当事人颁发离婚证明书
2017-10-27 10:59:23
     中国法院网讯 (许波 程良军 晁俊杰)  为积极适应家事审判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日前,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法院在向离婚案件当事人送达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的同时,试行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另外开具“离婚证明书”,让当事人携带更加方便。

  此前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当事人拿到手的只是一份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携带和保管都存在不便,且反复折叠后纸张容易断裂和损坏。在诉讼中,每当法庭宣判离婚或当庭调解离婚,向双方送达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当事人签收后还会出现疑惑:“我们是否还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再办理一份离婚证?”为此,办案法官就需要向双方当事人作进一步的法律解释工作,告知其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才会明白。

  “离婚证明书”尺寸大小与结婚证相近,封皮为绿色,印有“宁陕县人民法院离婚证明书”字样和法徽标志,册内仅记载持证人、公民身份号码、法律文书号、离婚时间等基本信息及院印,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既方便当事人携带和使用,还能有效保护其隐私。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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