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代表:当好十九大精神的传播者践行者
2017-11-06 23:40:0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刘荫花 芮舟
  她是首批亮相党的十九大“党代表通道”的党代表,她是来自基层法庭的优秀法官,从大会回来后,党的十九大代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巷口人民法庭庭长黄志丽一刻也没闲着。她表示,将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传播者、宣传者、践行者,与更多的基层党员和群众分享参会履职心得体会,传递好党的声音。

  第一时间分享盛会感受

  10月28日,从北京回到福州,黄志丽来不及休息,就着手为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精心准备。

  历经一天两夜的沉淀、思考,10月30日8时30分,黄志丽首次亮相全省法院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三级视频会议,为万余名干警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宣讲会上,黄志丽畅谈了参加党的十九大的亲身经历、体会感悟、重点内容,会场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干警们聆听后纷纷表示深受教育与鼓舞,也倍感自豪和激励。特别是在分会场参会的芗城法院干警,更是感触颇深,巷口法庭法官李巧青表示:“听后觉得信心倍增,将始终牢记人民法官的‘人民’二字,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同时做好普法工作。”

  宣讲结束当晚,黄志丽直奔第二站——漳州。次日,她一大早骑着电动车来到了巷口法庭,同事们即刻迎了过来。在党团活动室,了解了法庭近期工作情况后,黄志丽向大家分享、传达了党的十九大精神。

  “志丽姐,这次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们有哪些直接的影响?”党的十九大对法治建设有哪些新提法、新要求,今后工作如何开展,这些都是书记员蔡博彦关心的问题。

  “这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今后法律也将秉承这个原则进行修正和出台,法官也能更科学地适用法律。还有党中央提出的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目标,对我们适用法律与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个多小时的简短交流,法庭的干警又鼓足了劲儿,他们表示,“这是一个全新的起点,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黄志丽为榜样,认真解决每一起纠纷,真诚对待每一名群众,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微薄之力。”

  把好政策及时传播给群众

  10月31日下午,黄志丽来到古塘村,她希望能以最快的速度,把党中央的好政策、好声音传递到群众中。

  古塘村,是“黄志丽工作室”所在地,司法和百姓最贴近的窗口,也是黄志丽践行司法、普及法律的第一线,经过多年的社会治理,这里的乡邻关系更加和睦,老百姓生活也更加和美了。在村部庙宇门前的大广场上,村干部以及20多位村民,早早地等候着黄志丽的到来。

  一到现场,大家兴奋地与黄志丽握手。乡村城镇化、农村医疗、精准扶贫、创业就业……围绕着村民们关注的热点话题,黄志丽一一给予了解答,并和大家共享了党的十九大精神。

  “志丽,村里几个孩子马上要高考了,你去参加党的十九大,应该知道以后哪些专业热门,给指点一下读什么专业好?”村民蔡耀亮着急地咨询。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读农林专业前景不错啊。”

  李阿姨说:“还回来当农民啊?”

  在场的群众都笑了起来。黄志丽说:“现在要建设美丽新农村,读了农林专业,回来带领父老乡亲科学种植养殖,可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

  村民纷纷表示,党的十九大说到我们心坎里了。

  蔡耀亮说:“看来做农民也要讲专业,懂科学哦!我原来还想叫他们去读法律呢。”

  黄志丽说:“读法律也不错呀,党的十九大说以后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再说以后随着城镇化发展,不管打工,还是借款、买卖,签个合同都需要懂得法律,考法律自然也是不错的选择。”

  黄志丽介绍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有三个部分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有55处提到法治,国家非常重视法治建设。“法治建设的落点在哪里?就在百姓身上,保护老百姓,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定、更加幸福、更加和谐。”

  听了黄志丽的宣讲,村民们纷纷点赞,表示将好好研究、领会精神,享受好政策带来的福利。

  感受最深的是责任与使命

  作为首批亮相“党代表通道”的党代表,黄志丽谈到参会感受时表示:“感受最深的是大会的庄严与隆重,感觉最重的是肩上的责任与使命。”

  她说,五年来,人民群众的需求正不断向高层次迈进,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司法服务之间的矛盾,成为我们面对的主要矛盾,这要求我们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和改进工作,探索司法服务的切入点,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她说,作为一名党代表、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一名基层一线干警,更应履行好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不懈努力奋斗。“我将进一步学深、学透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勇当改革的推动者、实践者和燃灯者,依托‘法官工作室’等纽带联系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在新时代福建发展的征程上书写壮丽的人生篇章。”
责任编辑:吴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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