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高速特大危化品爆燃事故系列案宣判
8名被告人因玩忽职守罪分别获刑
2017-11-11 10:42: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宇先
  11月6日、9日,沪昆高速邵阳段“7·19”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系列案分别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和隆回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18日17时,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添委托其朋友刘斌驾驶湘A3ZT46轻型货车从新鸿胜公司土桥仓库充装6.52吨乙醇,运往武冈市湖南湛大泰康药业有限公司。7月19日2时57分,刘斌驾驶该车由东往西行驶至沪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路段时,与前方排队等候通行的闽BY2508大客车发生追尾碰撞,致轻型货车运载的乙醇瞬间大量泄漏燃烧,致使大客车、轻型货车等5辆车被烧毁,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被告人柳铁进、胡春瑞、龙敏、王萍、卢建波、朱楚才、陈刚、周磊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负有对涉案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职责,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他们的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

  长沙市芙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危化科原科长卢建波、原副局长王萍均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卢建波、王萍的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卢建波、王萍均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芙蓉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对卢建波、王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

  长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监科原科长胡春瑞、原副科长龙敏、原副局长柳铁进均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胡春瑞、龙敏、柳铁进的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胡春瑞、龙敏、柳铁进均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长沙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对胡春瑞、龙敏、柳铁进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质量监督处原处长朱楚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朱楚才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朱楚才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对朱楚才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邵怀大队隆回中队原中队长陈刚、原干警周磊均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陈刚、周磊的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陈刚和周磊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隆回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对陈刚、周磊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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