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法官的决定
2017-12-06 09:37: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陈昶屹等9名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陈昶屹等同志长期工作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一线,忠诚尽责、服务群众,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涌现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楷模。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自觉将本职工作和法治建设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以过硬的司法能力、深厚的为民情怀、优良的工作作风,依法审结处理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充分展现了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忠诚干净担当的光辉形象和时代风采。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国法院系统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陈昶屹等9名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广泛开展向陈昶屹等模范法官学习的活动,学习他们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大公无私、为民司法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锐意法治、公正办案的职业追求,学习他们正直严谨、敬业奉献的道德情操,自觉将向先进典型学习内化为持久的精神动力,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全国模范法官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4日 

全国模范法官名单 

    陈昶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

    刘春荣(女)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庭长

    杜卫根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陈少华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邹来水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芦田人民法庭庭长

    陈海仪(女)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

    林蔚盈(女)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水源保护区人民法庭庭长

    古丽米热·阿布力孜(女,维吾尔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

    崔玉芳(女)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军事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