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12-08 19:25:19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近期,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7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青岛三江学校党支部书记战永华借操办女儿婚宴之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7月,战永华操办女儿婚宴,违规收受本校教职工礼金4200元。战永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责令退还。

  市北第一图书馆馆长于刚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问题。2013年8月至2017年7月,于刚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在历次办公用房清理过程中未予整改。于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李沧区虎山路街道百通馨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钟仪洁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4年12月、2015年12月,钟仪洁分别主持召开社区“两委”会议,决定违规向社区部分干部、党员等人员发放花生油等福利。另查明,钟仪洁于2014年4次组织并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国内旅游活动。钟仪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黄岛区珠海街道逯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孟宪春违规收受节礼问题。2016年中秋节、2017年春节期间,孟宪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茶叶等礼品价值3300元。孟宪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胶州市阜安街道孙家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金山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12月,刘金山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以加班费名义违规向6名村干部发放补贴共计1.2万元,其本人领取2000元。刘金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平度市公安局麻兰派出所协警袁书泽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5月,袁书泽擅自驾驶本单位警车办理私事,造成不良影响。袁书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用车费用予以追缴。

  莱西市日庄镇尹格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廷春、经管员王维东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6年5月、2017年6月,王廷春与王维东商议决定,违规向该村3名村干部发放误工补贴5260元。另查明,王廷春存在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等问题。王廷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维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青岛市纪委)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