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凑够27套房产首付款引发的系列执行案
2017-12-13 09:13: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 (杨运新)  历时4个多月,在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对涉及5家法院、21家申请执行人、涉案标的2000多万元的22起案件进行集中执行,终于将沉睡5年多的25套房产成功处置完毕。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的抵押债权308万元本息得到了清偿,某房屋开发公司从三角债中脱身,另19家债权人实际清偿2295558元。这样的结局,令各方欣慰,当事人代表日前专程到镜湖区法院送来锦旗,表达了对该院司法为民的衷心谢意。

  为投资 一市民借钱买下27套房产

  位于镜湖区中山北路的汇金广场楼盘系芜湖君泰置地投资有限公司精心打造的商业综合体,地处该市步行街商圈,地理位置优越,受到众多购房者的青睐。在商海搏击多年的郭某某也不失时机地与开发公司签下大单,于2010年9月3日一次性购进27套房产,房产面积1100多平方米,合同价款近600万元,准备自营或转手。而郭某某自有资金并不充足,她便通过各种渠道向人借款,许以高息,这样将首付款凑齐,然后以所购的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2012年汇金广场竣工交付。

  当郭某某准备对房产运营、实现自己的淘金梦时,却面临被四处追债的窘境。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实施,加之郭某某资金链的骤然断裂,她已无力支付民间借款,房贷的窟窿更是无法弥补,随之而来的是要债官司。芜湖市中院、巢湖市法院、镜湖区法院、弋江区法院、三山区法院都对由郭某某及其丈夫季某某的债务案件作出了判决或调解,并对郭某某所购的27套房屋都进行查封。债权人都向所诉法院申请执行。

  资金断 房产开发商、银行等被拖累

  芜湖君泰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受郭某某拖累,向银行代垫了款项后,于2012年12月向镜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经该院调解,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公司退还郭某某交纳的购房款,郭某某将房屋退回开发公司。而郭某某所购房屋被多名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导致开发商无法收回房屋再次销售。开发商向该院申请执行。

  2013年,经债权人、银行及开发商协商,拿出了解决方案,对房产进行变卖,一部分偿还银行,一部分偿还普通债权人。该院先对2套房产进行试水变现取得成功,当准备扩大战果时,却突生变故。另外一些要债无望的债权人以郭某某、季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公安机关对郭某某的25套房产予以查封,法院的民事执行措施随即中止。

  后公安机关撤销了郭某某及季某某的刑事案件,解除对郭某某所认购的汇金广场房产的查封,法院的民事执行重新启动。而房地产市场一度陷入低迷,各方当事人难以达成共识,对变卖房产的信心不足,处于等待观望状态。郭某某的25套房产一直空置未能处置。

  促执行 镜湖法院居中斡旋

  2016年9月,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向该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芜湖芜湖君泰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及郭某某共同偿还银行贷款,并申请对郭某某抵押的25套房产拍卖、变卖行使优先受偿权。一旦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郭某某的房产价值难以覆盖银行的贷款,众多债权人难以从中分得一杯羹。

  于是,在债权人代理人的积极斡旋下,2017年7月,债权人、开发商与银行重启商谈。为兼顾各方利益,大家一致赞同当初的处置方案,由债权人筹款将银行贷款偿清,由开发商将房屋销售给债权人,房屋变现的余款由债权人分配。

  大圆满:各方债权人权益得维护

  经执行法官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及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多次联系房屋处置事宜,在芜湖中院指定该院执行及其他法院移送该院执行后,镜湖区法院及时对郭某某的25套房产予以解封,解除了郭某某与房屋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确保了开发公司与债权人在11月上旬办理房屋销售手续。至此,银行贷款308万元及时偿付,19名债权人受偿现金逾229万元。

  据了解,郭某某系列案件顺利执行,在于镜湖区法院执行法官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克服困难,不断推进案件的进程。在执行中,始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当事人及代理人保持沟通,制订了合理的分配方案,加快资产的变现,提高办案效率。案件的成功执行取决于法院之间的协同配合,上下级法院及同级法院树立执行一盘棋思想,做到分案不分家,对系列案件集中处理,统一尺度,措施得当,应对及时。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