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判首例外籍人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2017-12-19 19:18:31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许婧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19日对上海首例外籍人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进行开庭审理。青浦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当场宣判,明信时装(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洪某(外籍人士)被判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人民币,下同)。

  此案是欠薪入罪实施以来上海宣判的首例外籍人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洪某也成为上海首位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外籍人士。

  今年2月7日,青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香花桥街道社保中心网格员反映,位于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丹路500号的明信时装(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洪某(外籍人士)失联,涉嫌拖欠员工工资。

  接到举报当天,青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派两名监察员至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丹路500号的明信时装(上海)有限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经对公司员工和财务人员的调查询问,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洪某于2017年春节前回国,原定于2017年2月1日回公司上班。但直至2017年2月6日公司原定的开工日期,洪某仍未出现,公司停止生产经营。监察员经查,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经核实,该公司共拖欠158名员工2017年1月份工资共计人民币608089.25元。2017年2月23日,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单位限期补发拖欠的员工工资,但该单位逾期未补发。2017年2月24日,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对明信时装(上海)有限公司拖欠158名员工工资一案向青浦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017年3月15日,因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洪某有欠薪逃匿嫌疑,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将此案作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青浦公安机关。2017年3月16日,青浦区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洪某立案侦查并上网追捕。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启动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办法,于2017年3月对明信时装(上海)有限公司拖欠158名员工2017年1月份工资进行垫付,共垫付人民币340152.32元。

  2017年2月21日,该单位158名员工再次向青浦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年休假工资。2017年3月24日,青浦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劳动者的请求,裁决单位应支付158名员工经济补偿金2817074元,支付80名员工年休假工资48331元。该单位逾期未履行裁决义务,之后158名员工向青浦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7年8月18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在中国东北被公安机关抓获。洪某心生悔意,马上通过所在国驻上海总领馆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同时又聘请律师表示愿意支付所拖欠工资,并通过青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支付158名员2017年1月份余下工资和偿还香花桥街道先前垫付部分共计608089.25元,支付了职工经济补偿金、年休假工资和退休人员劳务费共计2978736.16元。但是,由于其此前的欠薪逃匿行为,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9月6日对其实施批捕并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