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拳打脚踢”的家暴实施者敲响警钟
——河南滑县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7-12-20 15:51:54
     中国法院网讯 (王佳佳)  俗话说:“小吵怡情,大吵伤心”,家人共同生活一辈子,家庭矛盾在所难免,但是若处理矛盾过度依赖“拳脚”,奉行“暴力原则”,结果只能使感情渐行渐远,甚至最终导致家庭破裂。

  刘某与陈某于2017年登记结婚。婚后半年时间,刘某因家庭琐事多次对陈某进行软禁、殴打,用手拽住陈某的头发将其拽到地上踹,并用手击打陈某头部、面部,时不时还要到陈某工作单位吵闹。即使是在陈某怀孕期间,仍未对其停止施暴行为。陈某无奈与刘某分居,到其母亲家中居住,但是刘某转而对陈某的父母进行纠缠,严重影响了陈某及其父母的正常生活。

  2017年10月8日,陈某向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禁止被申请人刘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及其家属。滑县人民法院申请调取了公安机关接处警登记表,核实施暴事实,并结合陈某提供的刘某亲笔书写的承诺书,确认施暴事实真实存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条、第十二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滑县人民法院作出禁止被申请人刘某殴打、威胁申请人陈某及其家属;禁止被申请人刘某骚扰、跟踪申请人陈某及其家属的民事裁定,并对刘某及刘某居住的居委会、派出所进行了送达。据家事法官电话回访,至今刘某未违反裁定内容,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地发挥了作用。

  据了解,这是滑县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拳打脚踢”的家暴实施者敲响警钟,为“忍气吞声”的暴力受害者筑起城墙,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