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集中执行见实效 司法拘留促履行
2017-12-22 09:41: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高红丽
  近期,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一批执行标的小、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案件,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执行专项行动。行动期间,珲春市法院执行局全面开启“5+2、白+黑”工作模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全时段追堵规避执行的“老赖”,共有7名“老赖”被司法拘留,彰显了司法威严。

  “老赖”屡次忽悠执行法官 被依法拘留

  被执行人李某与葛某系夫妻关系。2015年7月,二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执行人郭某借款7万元,约好2个月后还钱,但未能兑现承诺。2015年9月15日,郭某将二人告上法院,要求立即偿还所有借款。2015年11月11日,该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约定由李某、葛某分期偿还借款7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李某、葛某仍有5万元未支付,申请人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找到李某和葛某,在郭某在场的情况下,劝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和解协议。到了约定日期,李某和葛某总是拖延履行,在偿还1万元后,更是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此后的10月26日、11月底和12月4日、12月8日,李某、葛某要么以刚进货为由推诿,要么说钱已打到法院账户、要么说自己上次口误、目前正在赶往法院的路上等等,进行各种“忽悠”。

  12月13日,承办法官带着书记员、法警等一行四人蹲守在李某家附近,趁外出时将其控制。面对执行干警,李某仍是满口承诺。鉴于李某屡次食言,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承办法官果断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在被戴上手铐的那一刻,李某才醒悟到法院是动了真格,当即表示出去后会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早日还清借款。

  欠钱不还成“老赖” 拘留面前忙履行

  2013年8月,被执行人宋某以做生意缺少资金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周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期限为三个月,利息按每月3%利率计算。宋某当场给周某出具了欠条,刘某作为担保人在欠条上签字。2016年9月5日,因宋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周某向珲春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宋某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2016年12月30日,珲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宋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周某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刘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因宋某逾期未履行,周某遂向珲春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宋某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通过财产查控系统也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12月18日,执行法官带领书记员等又一次来到宋某住所,看到其房间有亮光时,马上敲开宋某房间,示明身份后将其带回法院。在《拘留决定书》送达回证上签字时,宋某流下了懊悔的泪水,恳求法院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并表示自己的朋友张某会提供房屋做担保。

  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周某沟通后,周某来到法院与宋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宋某一再保证将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分批偿还。

  据了解,为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个目标,珲春法院执行局干警们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果断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坚决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捍卫司法权威,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