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中院巧借政府促和解 3300万案款将兑现
2018-01-03 10:16: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能文
  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巧借地方政府力量,经过连续12个小时的协商,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外人贵州某房地产集团公司为该执行和解协议提供担保,愿意在3300万范围内提供担保责任。

  三家房地产公司拖欠2000元工程款

  原告赵某、吴某、范某与被告重庆南川某房地产公司、贵州开阳某房地产公司、贵州都匀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重庆市三中院主持调节,2017年7月19日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2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款。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因三被执行人未履行支付义务,赵某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名下两宗土地被轮候查封

  重庆三中院受理该案后,向三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积极采取财产查控措施。执行期间,该院发现三被执行企业系同一自然人控股,因资金链断裂,三被执行人企业经营苦难,确实无力支付本案工程款。

  该院穷尽一切财产查控措施,也只查封到了被执行人受让的位于贵州省都匀市、开阳县的两宗土地。经调查,被执行人对于上述两宗土地只是缴纳了保证金,因资金周转困难尚未缴纳出让金,且该院系轮候查封。因本案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法院巧借东风 邀请政府参与协调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障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执行法官决定转变执行思路,加大协调解决的力度。该院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受让的位于开阳县的土地位置十分优越,拟开发项目属于当地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承办法官认为,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政府三赢,政府参与协调有利于案件矛盾实质性化解。在执行法院告知当地政府相关情况后,当地政府愿意出面协调解决,执行初现转机。

  房产名企接盘联合开发 执行达成和解

  然而,事情并未一帆风顺。虽然当地政府愿意协调解决,但因被执行人对外欠债太多,协调过程十分曲折。该案承办法官五次驱车前往贵阳、都匀、开阳等地了解情况和听取各方意见,力促本案兑现。

  最终,在执行法院和当地政府的努力下,贵州省一家知名房地产企业愿意与被执行人联合成立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该土地项目。在执行和解协议签订的当天,当事人双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产业、当地政府四方及其法律顾问十余人在开阳县一宾馆就执行和解协议进行磋商。

  经过长达12小时的协商,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及新成立的开发公司分期支付申请执行人3300万元,最后一期于2018年7月15日之前履行完毕,接手的房地产企业出具担保函,为该和解协议提供担保。目前,该案的首期款项500万元已打至申请执行人账户。

  “本来以为我的工程款已经打了水漂,没想到执行法院通过联合当地政府找了家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接手了被执行企业的项目,不但避免被执行企业破产,也保障了我的权益。虽然现在我只拿到了首期款,但有大公司提供担保,我十分放心。”申请执行人赵某在签完执行和解协议后乐呵呵地说道。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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