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丰:巡回审判到农家 送法上门赢公信
2018-01-04 10:29:46
     中国法院网讯 (董正远 前进)  85岁的王某海和4岁的小孩子吴某军,双方本是邻居,如今却因一个意外对簿公堂。1月3日早,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到新丰镇某村当事人家中,巡回审理了这起邻里间的侵权责任纠纷案。

  2017年11月22日,王某海的儿子在家门口为电动车充电,邻居家小孩吴某军到车内玩耍,不料电动车自行发生移动。当时王某海不慎在此摔倒,腿部致伤。王某海认为就是因为小孩玩耍导致车体移动,将自己绊”,而吴某军的父母则坚持认为老人摔倒与小孩无关。双方因此争执不休,王某海遂将吴某军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承担自身因受伤产生的各项费用。

  大丰法院受理该案后,积极走访,实地调查,还原真相,了解情况。考虑到被告是孩童,原告又是伤痛在身、行动不便的耄耋老人,为方便诉讼,审判长决定将法庭开进农家,就地审理此案。

  为了让庭审有序、流畅、规范地进行下去,针对当事人文化不高、老人听力退化等情况,审判长庭前就将庭审流程、庭审纪律、相关法律术语进行释明,做足了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审判长认真驾驭庭审,疏导双方情绪,维持庭审秩序,针对原被告双方的诉辩内容进行总结并耐心阐述。辩论环节,尽管双方对原告受伤的原因展开激烈争辩,僵持不下,但整个庭审在审判长熟练的驾驭之下依然严谨有序地进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体现了庭审的公正、公开、公平。

  这次在农户家门口的“巡回审判”,既是送法上门的便民服务,生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也是一堂面向农户的普法教育公开课,吸引着当地村民聚焦庭审旁听观摩,如同他们所说的,这次庭审长了知识,赢了公信,这种便民服务又普法的形式我们农民欢迎。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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