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宁城:法官田边审判 践行司法为民
2018-01-04 16:44:35
     中国法院网讯 (李瑞生 韩仲刚 张砚鹏)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法院瓦房法庭的法官翻过宁城县海拔最高的马架子山走进张麻子村,现地调解了一起涉及张麻子村二十多户土地的群体性土地纠纷。

  在这起土地纠纷中,原告宋某因在宁城县大城子镇张麻子村承包土地与村里二十多户农民发生纠纷,宋某将这些农户起诉到宁城法院。二十多户农民收到传票后,群情激愤,称宋某所承包土地是他们的口粮田,何时承包的他们并不清楚。鉴于此案涉及人数多,又是涉及土地的纠纷,瓦房法庭法官决定把原告和被告都聚集到争议土地现场巡回审判。法官通过实地调查,调阅村里台账,制作现场草图,发现宋某的承包和同与村里台账和实地状况权属不清楚,依据法律规定,原告宋某需要找相关部门进行土地确权后,才能提起诉讼。最后,原告宋某在法官释法明理后当场撤诉,全村百姓对这件案子的处理结果十分满意。

  “这个事终于解决了,去了我们老百姓一个大心事儿”,结案后,一位老奶奶拉着法官的手感激的说。

  据悉,宁城法院瓦房法庭在审判实践中贯彻落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涉及土地纠纷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到80%以上,且判决的案子无一发还改判,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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