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之九:首例“毒跑道”公益诉讼案
2018-01-07 09:57: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诗昆万象新天幼儿园在园内铺设并使用的塑胶跑道散发刺激性气味,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刘诗昆幼儿园破坏大气和土壤环境,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为由,向北京四中院起诉。2017年2月24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协议,幼儿园拆除塑胶跑道并铺上草坪,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向原告捐助10万元。

  杨立新点评:

  “毒跑道”公益诉讼案经过法官调解完满结案,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也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公益诉讼案件。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完全符合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体现了原告对社会公益的伸张。案件调解后,还影响到了其他相关单位,也都拆除了类似设施。可见此案的处理结果是有很大影响的。

  在对这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予以肯定之外,还有两个建议希望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和思考:第一,被告幼儿园向中华救助基金捐助10万元,与本案基于公益诉请的对污染的土壤和大气环境采取修复或替代性修复措施,不知是否有直接关系,建议中华救助基金收到这些捐助之后,应当用于改善被告幼儿园的大气和土壤环境,避免幼儿园孩子继续受到可能的损害,为孩子们创造更好的条件;第二,建议中华救助基金收到这些捐助之后,也要考虑对幼儿园孩子们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公益组织用这样的方法处理捐助的善款,就更有意义了,这个判决的价值也就更大。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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